發布時間:2021-07-28所屬分類:經濟論文瀏覽:1次
摘 要: 摘要:文章通過靜態的貿易效應、福利效應以及動態的規模經濟效應、投資效應構建自貿區促進經濟增長的作用機制,利用GTAP模型實證驗證中巴自貿區建立的經濟效應及能否促進雙邊經濟增長問題。研究發現:中巴自貿區的建立對雙邊的經濟增長效應是非對稱的,其中對
摘要:文章通過靜態的“貿易效應”、“福利效應”以及動態的“規模經濟效應”、“投資效應”構建自貿區促進經濟增長的作用機制,利用GTAP模型實證驗證中巴自貿區建立的經濟效應及能否促進雙邊經濟增長問題。研究發現:中巴自貿區的建立對雙邊的經濟增長效應是非對稱的,其中對中國的經濟增長效應和福利效應高于巴基斯坦;更高市場準入條件能顯著促進巴基斯坦的進出口效應及紡織業、建筑業的產出效應,有助于緩解中巴雙邊的貿易逆差;改變貿易便利化水平和技術性貿易壁壘這兩個參數設置時,經濟效應的促進作用較降低關稅壁壘更為顯著。對此,提出中巴自貿區第二階段深化發展的對策建議:一是第二階段深化發展的關注點應從關稅壁壘逐漸轉向非關稅壁壘,尤其是貿易便利化水平和技術性貿易壁壘;二是中巴雙邊仍要重點關注兩國具有國際競爭力和出口優勢的產品;三是要推動中巴經濟走廊與自貿協定發揮協同效應,促進兩國經貿合作邁上新臺階。
關鍵詞:自由貿易區;經濟增長;影響機制;經濟效應
一、引言
多邊貿易體制和區域貿易安排是驅動全球經濟發展的“兩個輪子”。進入新世紀以來,多邊貿易體制發展緩慢,相較而言,自由貿易區(FTA,以下簡稱自貿區)因更具開放和靈活性優勢而蓬勃發展,成為驅動經濟全球化的主引擎。根據傳統區域經濟一體化理論,區域經濟一體化組織通過擴大成員國貿易和投資,促進成員國經濟共同發展,縮小成員國間發展差距,引起經濟收斂。如果建立自貿區的國家在經濟規模、經濟發展階段和制度等方面存在較大差異,是否會影響區域經濟一體化中經濟收斂的事實?是否會影響自貿區成員國經濟增長與動態福利增加呢?
于2006年11月簽署且2007年7月1日生效實施的《中國-巴基斯坦自由貿易協定》就是這樣的一個例子,它是我國對外簽署第三個自貿協定,也是中國在南亞地區簽署的第一個自貿協定。中巴自貿協定的簽署和實施一方面帶動了雙邊經貿關系快速發展,據我國海關統計,2018年中巴雙邊貿易額達190.8億美元,是2006年協定實施前的3.6倍;另一方面巴基斯坦貿易領域持續表現不佳和貿易逆差的長期經濟痼疾得不到緩解,致使中巴自貿區第二階段發展“步履維艱”。中巴雙邊自2011年啟動自貿協定第二階段談判,歷時八年于2019年4月結束,代表性成果是雙邊簽署《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巴基斯坦伊斯蘭共和國政府關于修訂<自由貿易協定>的議定書》(以下簡稱《議定書》)!蹲h定書》自2019年12月1日正式生效,降稅安排于2020年1月1日起實施,這是繼第一階段雙邊自貿協定實施13年后中巴經貿合作領域的又一重大舉措。
基于中巴自貿區發展中面臨的貿易、產業經濟效應失衡性問題,本文試圖構建自貿區促進經濟增長的作用機制,并通過全球貿易分析模型對中巴自貿區建立中的經濟效應進行分析,探索中巴自貿協定第二階段深化發展的方向。本文的研究結論不僅對其他同類型非對稱型自貿區的經濟效應提供前瞻性思考,規避因大小國讓步不對稱造成自貿區成員國利益分配不均衡和產業經濟效應失衡問題,而且可為中巴自貿區第二階段高質量發展提供實踐啟示。
二、文獻綜述
簽訂自貿協定對雙邊國家有何助益及助益多少,這個問題對貿易政策制定者來說至關重要。長期以來,對于建立自貿區能否促進經濟增長的爭論從未停止,自貿區建立的顯著特點是使成員國政府通過降低外部關稅,加強與成員國及非成員國間的貿易往來(Emanuel,2005)。根據Scottetal.(2007)的研究,簽訂自由貿易協定對雙邊貿易流的平均影響是五倍,自貿區在建立十年后雙邊貿易量大約是簽訂之前的兩倍。當然,自貿區的政策效果會因簽訂自貿協定兩國經濟規模、人均收入甚至距離的差異而有所不同。也就是說,自貿區建立并不總是帕累托改進的(Yasushietal.,2010)。一般來說,對于貿易伙伴間距離更近的、經濟結構具有高度相似性的、資本-勞動比差異性更大的兩國通過建立自貿區后獲得的福利增長更為明顯。自由貿易協定在啟動后的一至十年內雖對總體GDP增長有顯著影響,但人均GDP增長率與雙邊自貿區之間差距沒有呈現上升趨勢。這意味著自貿區框架內國家間的自貿區效應存在不均衡性(Jung&Cheolbeom,2012)。
正是由于自貿區經濟效應存在不均衡性特征,才使得自貿區與經濟增長可能存在并不一致的結論。Yasushi&Yasuhiro(2015)認為在古諾寡頭壟斷下,自貿區充當多邊貿易自由化的“墊腳石”,而在產品差異化的伯特蘭德寡頭壟斷下,自貿區可能成為“絆腳石”。這是因為一國從貿易保護過渡到貿易自由化過程是有貿易成本的,如這些成本比單邊自由化生產成本更低,加之自貿區協議簽署后獲得的進口關稅福利會更顯著提升(Abeer,2013),但如果貿易政策調整帶來的成本大于單邊自由化的成本,一國可能更傾向于單邊貿易自由化的政策。
目前,學術界認為自貿區能促進經濟增長的研究結論居多,如Inkyo(2002)對日韓自貿區的研究;匡增杰(2015)對中日韓自貿區的研究;Bootsumran(2005)對泰國與日本等國、中國與東盟等國家建立自貿區的研究;李麗等(2008)對中國與新西蘭建立自貿區的研究;陳淑梅、卞海麗(2015)以及陳虹、馬永健(2015)對中國-歐盟自貿區的研究均表明自貿區的建立促進了成員國的經濟增長并帶動福利改善。
對自貿區與經濟增長關系持相反意見的學者較少,如Ranajoy&Avijit(2016)分析了印度-東盟自貿區的經濟效應,發現就貿易和關稅而言,東盟比印度受益更多,印度可以通過放寬關稅彈性商品以避免負的貿易差額。相對于關稅彈性較大的產品,印度一旦簽署這些協定負效應則得以避免。此外,認為建立自貿區對成員國經濟增長均具有正、負效應的學者有俞毅、潘奇杰(2016)和劉文革、王文曉(2014),他們分別對中國同獨聯體國家、金磚國家建立自貿區進行了研究。前者研究結果顯示中國同獨聯體國家建立自貿區后中國經濟受到較大程度的正面影響,獨聯體國家的影響則較為有限;后者研究結果顯示金磚國家若建立自貿區短期內存在困難和沖突。
著眼于對中巴自貿區的研究來看,巴基斯坦從自貿區獲得的經濟增長效應并不顯著,中巴自貿區政策一方面成為連接中巴兩國的紐帶,另一方面被作為巴基斯坦緩解國際競爭的策略之一。根據巴基斯坦對外貿易特點,向中國出口具有一定比較優勢的紡織業相關產品有很廣闊前景與空間,可以獲得貿易創造或是貿易轉移效應(Naeem,2005)。Samina&Reema(2007)分析了中巴自貿區的經濟效應,指出中巴之間經濟發展差距會顯著影響兩者之間貿易創造效應。Ehsan&Sana(2013)運用RCA指數和引力模型分析了中巴自貿區建立后對巴基斯坦和中國商品貿易格局的影響,結果表明中巴自貿區的簽訂對雙邊的貿易流影響并不顯著;巴基斯坦從中國的進口貿易明顯對中國的GDP有正向作用,反之,巴基斯坦的出口貿易并沒有顯著地帶動本國經濟的增長。Muhammadetal.(2017)運用SWOT分析方法對中巴自貿區的利弊進行分析,結果顯示中巴自貿協定簽訂前后,巴基斯坦的進出口貿易都有顯著提高,但伴隨而之的是貿易逆差也逐漸攀升。RCA指數顯示中巴雙方的貨物貿易在世界市場和雙邊國家中的差異性比較顯著。因此,針對上述的條件,巴基斯坦從雙邊貿易中受益更多。
國內外關于中巴自貿區經濟效應方面的研究已經基本展開并卓有成效,為本文有關方面的研究提供了基礎。與現有的文獻相比,本文的貢獻體現在:一是在研究對象上選擇中巴自貿區這樣的非對稱型自貿區,豐富和擴展了已有的研究范圍。目前學者傾向于研究中日韓、中國-東盟、中國-澳大利亞自貿區建立的事前、事后模擬,部分學者對中國與獨聯體國家、中國與金磚國家、中國大陸與中國香港等建立自貿區經濟效應進行分析,但對中巴自貿區經濟效應進行研究的還較少,均未涉及到中巴這樣的非對稱型自貿區。二是在研究結論上,大部分的文獻研究均不同程度的說明自貿區的建立對成員國經濟增長、福利帶動作用明顯,但本文揭示了自貿區的建立對成員國的經濟效應呈現顯著的非對稱性特征。三是在研究實踐上,通過分析中巴自貿區經濟效應差異性原因,為中巴自貿區深化發展提供方向和重點,不僅能為中國自貿區戰略及伙伴的選擇提供參考,且對今后高水平自貿區網絡建設意義深遠。
三、理論分析與研究假設
根據上述大多數學者的研究結論,自貿區的建立能促進經濟增長,那么自貿區與經濟增長之間的機制則是進一步需要關注的命題。自貿區可通過產生靜態的貿易紅利、福利效應和動態的投資效應、規模效應、競爭效應和技術效應驅動經濟增長,這些效應單獨或復合影響經濟增長的要素進而驅動經濟增長(趙亮、陳淑梅,2015)。根據趙亮、臧秀娟(2019)的研究,自貿區對經濟增長有“創新驅動”作用,可通過對外貿易增長、經濟總量擴大和社會福利提高三方面驅動我國經濟增長。梁雙陸等(2020)通過構建自貿區對產業結構升級促進經濟收斂的機理,實證檢驗了自貿區的經濟收斂機制,本文在以上基礎上從靜態的“貿易效應”、“福利效應”以及動態的“規模經濟效應”、“投資效應”構建自貿區促進經濟增長的作用機制。
(一)自貿區的建立通過靜態的“貿易效應”和“福利效應”渠道促進經濟增長
盡管后續很多學者對關稅同盟的其他靜態效應、動態效應進行豐富的完善和拓展,但以貿易創造和貿易轉移效應為主的分析仍是國際區域經濟一體化理論的核心內容。根據傳統關稅同盟理論,其福利效應在很大程度上取決于該同盟的形成對世界其他地區貿易壁壘產生的影響。實際上,為了將關稅同盟形成的本身影響與對外貿易變化的影響隔離開來,該理論的分析一般認為在建立關稅同盟時,還維持了一個與世界其他地區共同的平均對外關稅,在這個假定前提下,進一步分析自貿區建立后成員國之間的貿易創造效應和貿易轉移效應的大小。若前者大于后者,則說明福利得到改善。一般來說,關稅同盟的靜態效應分析都會給定一個自由貿易下的市場價格。關稅同盟建立前一國的國內市場價格高于市場價格,另一國不會從這一國家進口,而是選擇世界市場上較低的國家進口。但當建立關稅同盟后,這兩個國家之間會取消關稅壁壘的限制,從而實行自由貿易并對外實施共同的關稅。此時由于關稅同盟內的國家的價格較低,降低了從世界其他國家進口的可能性,這個過程中會有生產效應、消費效應、貿易創造和貿易轉移效應等,但這些效應的總和就會像上文所說的可能是帕累托優勢或劣勢。
建立自貿區的兩國亦是如此,自貿協定成員國通過降低關稅水平,擴大成員國貿易往來,形成豐厚的物質資本積累,縮小成員國間發展差距,實現經濟增長。當組建的自貿區是由處于不同發展階段的發展中國家和發達國家構成時,發展中國家可以通過學習發達國家技術和管理經驗實現技術溢出,將更加有利于勞動生產效率更高、商品價格更低的經濟體,其經濟收入和福利水平會提高。而對于勞動生產效率較低的經濟體,其福利水平是否得到提高將取決于由建立自貿區所產生的貿易創造效應和貿易轉移效應的大小比較。以上途徑均是通過自貿區的制度創新、打破市場分割與貿易壁壘,加速要素自由流動和資源有效配置,從而有效促進經濟增長(張軍等,2019);诖,本文提出以下假設:
H1:自貿區的建立會降低成員國關稅水平,促進自貿協定各國的貿易往來,加速要素自由流動和資源有效配置,促進成員國經濟增長。
(二)自貿區的建立通過動態的“規模經濟效應”和“投資效應”渠道促進經濟增長
自貿區建立后,由于規模經濟效應作用,部分產業生產成本會隨之降低。當這部分產業進入到其他成員國時,會對原本成本較高的該產業帶來影響。此時,成員國將會對本國相關產業實行一定保護,特別是傳統優勢產業。對于市場規模相對較小、經濟欠發達國家來說,競爭加劇會刺激生產技術水平的革新及生產力大幅度的提高,這會促進長期經濟效應的提高。發達國家和發展中國家由于比較優勢的差異導致從貿易中獲益的多寡也有廣泛的差別。由于經濟欠發達國家的要素稟賦(相對于人力和物質資本而言,傾向于大量的非技術勞動力)和發達國家(如資本密集型和技術密集型)要素稟賦存在差異,因此對這兩者建立的關稅同盟(自貿區)而言,經濟欠發達國家從關稅同盟(自貿區)中獲得的收益可能較小。
同時,自貿區通過投資引起經濟增長,表現在發展中國家通過引進外資直接增加本國的資本積累或通過外商直接投資技術獲得溢出效應促進本國技術進步,提升發展中國家經濟內生增長的能力,縮小與發達國家差距,實現經濟收斂(宣昌勇、張紀鳳,2017)。外商直接投資能直接改善資產質量,并帶來優質管理經驗,進而有效提高資金使用效率,促進經濟增長;而對外直接投資可以幫助東道國與技術先進國家展開合作,利用先進國家的科研平臺、高級人才,可以大大縮短本國的技術創新周期,進而促進本國經濟發展(王愛儉等,2020)。對這些投資效應的分析與對貿易效應的分析相似,如果由于投資創造帶來較高的實際回報率,會改善一國的福利。如果投資被從其他回報率較高國家“轉移”,福利將會下降,這就是投資創造效應和投資轉移效應;诖,本文提出以下假設:
H2:自貿區的建立可以通過動態的“規模經濟效應”和“投資效應”渠道促進經濟增長。——論文作者:梁江艷,高志剛
相關期刊推薦: 《國際經貿探索》雜志,月刊,于1985年經國家新聞出版總署批準正式創刊,本刊在國內外有廣泛的覆蓋面,題材新穎,信息量大、時效性強的特點,其中主要欄目有:經貿法規、工商管理、宏觀經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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