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9-07-24所屬分類:文史論文瀏覽:1次
摘 要: [提要]歷史上地名解釋存在因時而異的現象與特點。隋唐時期,茂名縣得名解釋是以境內河流為主,到宋代以后演變為與晉代道士潘茂相關聯,而且后者神化的解釋愈益成為主流。文章通過梳理唐宋以來潘仙傳說的演變,指出潘仙名為潘茂而非潘茂名,進而揭示茂名縣是
[提要]歷史上地名解釋存在因時而異的現象與特點。隋唐時期,茂名縣得名解釋是以境內河流為主,到宋代以后演變為與晉代道士潘茂相關聯,而且后者神化的解釋愈益成為主流。文章通過梳理唐宋以來“潘仙”傳說的演變,指出潘仙名為“潘茂”而非“潘茂名”,進而揭示茂名縣是因河流命名,并非因神仙命名。地方社會在地名解釋中附會神仙的傾向,是借此表達地方開化已久,謀求與國家整合的正統性訴求。
[關鍵詞]地名解釋;茂名縣;潘州;潘茂名
地名是地理實體的語言符號,蘊含著豐富的歷史信息。東漢班固《漢書·地理志》最早開創沿革地理的體例,是中國地名沿革學的源流。自此以后,著重于中國地名沿革的研究歷久不衰,至今仍在延續。國內學界已經對中國地名的時代特征、命名方式、命名規律、地名淵源解釋、地名學理論等各方面均有較好的歸納與總結①。
然而學界容易忽略的是,歷史上部分地名的命名來源在不同時期會有不同的說法,相應的也有不同的地名解釋。如廣東歷史上的茂名縣命名在隋唐時期側重于山水命名解釋,宋代以后又側重于附會神仙的神化解釋,且后者逐漸占據主流。本文即以茂名縣的地名解釋為中心,試圖討論在地名被附會與神仙發生關聯后,使地名解釋更加神化的傾向。
一茂名縣的設置與命名
中國未有行政建置時,已經產生地名。春秋時期,隨著郡縣制的推行,政區地名開始增加。嶺南地區在秦統一后,正式出現政區地名,后世陸續設置新縣。其中茂名縣設置時間至少有晉代、南朝梁陳、隋代三說。唐修《隋書》記載高涼郡下轄高涼、連江、電白、杜原、海安、陽春、石龍、吳川、茂名9縣②。這是茂名縣在正史中的最早出處。宋代《輿地廣記》記載“茂名縣:西甌之地,后置茂名縣,屬高興郡。隋屬高州。”③
這里僅說茂名屬隋代之前的高興郡,并未說始置時間。有的文獻則認為茂名縣設于晉代,如《明一統志》載:“晉始置茂名縣,隋初屬高州,后屬高涼郡”①。萬歷、康熙《高州府志》以及顧祖禹《讀史方輿紀要》也持此說②。但是查《晉書·地理志》,可知高興郡轄廣化、海安、化平、黃陽、西平五縣,并無茂名縣③。
因此道光《廣東通志》評論曰:“《方輿紀要》云晉南渡后置茂名縣,屬高興郡。考茂名乃隋置,非江左所立,顧氏蓋沿舊志之訛耳。”④指出茂名縣并非“江左”即東晉時期所設,顧氏即顧祖禹是沿襲前人的錯誤說法。還有的意見認為茂名縣設于南朝梁陳或隋代。嘉慶《茂名縣志》云:“宋齊高涼、合浦二郡地未有茂名縣。梁大通中置高、羅二州,屬縣無考。陳高、羅二州屬縣無考。《隋書·地理志》始有茂名縣,系于舊置羅州高興郡石龍、吳川二縣之下,當屬羅州。而不注置立,亦非隋縣,大抵梁陳所置。”⑤
道光《高州府志》轉引此說⑥。方志編者推測《隋書》始有的茂名縣“大抵”設于南朝梁陳時期。由于《梁書》《陳書》《南史》均無《地理志》,這已無從考證。今人胡阿祥曾對陳朝政區設置進行考論,認為高涼郡統高涼、務德、茂名三縣⑦。其依據可能是民國臧勵龢編著《補陳疆域志》⑧。不過后來臧勵龢已將茂名設縣修正為隋代,“漢高涼縣地,隋置茂名縣。”⑨此外,認同隋代說者還有清代徐文范,他認為開皇九年“置吳川、茂名二縣”瑏瑠。光緒《茂名縣志》也載:“隋置茂名縣,屬高涼郡”瑏瑡。
綜觀以上三種說法,晉代說并不可信,這可能是將茂名設縣與晉代道士“潘茂名”進行附會的結果(詳后)。由于缺乏直接有力的證據,茂名設縣時間究竟為南朝梁陳還是隋代未有定論,但是顯然隋代已有茂名縣。茂名縣在唐代一度歸潘州管轄,唐代《通典》記載潘州領茂名、南巴、潘水三縣,以茂名縣為治所瑏瑢。但兩《唐書》對潘州沿革記載較混亂,《舊唐書》云:“潘州下,隋合浦郡之定川縣。武德四年,置南宕州,領南昌、定川、陸川、思城、溫水、宕川六縣,治南昌縣。貞觀六年,移治定川。八年,改為潘州,仍廢思城縣。天寶元年,改為南潘郡。乾元元年,復為潘州也。”瑏瑣《新唐書》云:“潘州南潘郡,下。
本南宕州南巴郡,武德四年以合浦郡之南昌、定川置。本治南昌,貞觀元年徙治定川,八年更名,后徙治茂名。后廢,地入高州。永徽元年復以茂名、南巴、毛山三縣置。”瑏瑤郭聲波認為,《兩唐書》的潘州沿革“誤插入南宕州沿革,混亂之甚”,但他認同“永徽元年割高州茂名、南巴、毛山三縣置后潘州,治茂名縣”①。因此之故,唐代嶺南至少有兩個潘州,一是唐貞觀八年由南宕州改名而來的前潘州,地域相當于當時白州附近的禺州、牢州,即今廣西玉林至陸川一帶;另一是唐永徽元年新置的后潘州(南潘郡),即今廣東高州一帶。前后兩個潘州有一定的聯系,但是管轄領域有所改變。潘州棄地徙治的原因與當地羅、竇“獠叛”有關②。從上述討論可知,唐代永徽元年茂名縣開始歸潘州管轄,并成為潘州治所所在地。
茂名縣與潘州的得名也因此產生了歷史關聯。茂名縣的命名依據何在?《舊唐書》記載說:“茂名,州所治。古西甌、駱越地,秦屬桂林郡,漢為合浦郡之地。隋置定川縣,武德四年平嶺表,于縣置南宕州,改為潘州,仍改縣茂名也。”③實際并沒有交代茂名縣設立時間及得名由來。《新唐書》則指出茂名縣是據“茂名水”得名,“本隸高州,以茂名水名,貞觀元年來屬。”④
清代沈炳震《唐書合鈔》、道光《廣東通志》也同意此說,即茂名縣“以茂名水名”⑤。茂名水在歷史上是客觀存在的,宋代《輿地紀勝》引《元和郡縣志》,指出茂名水在“石龍縣北二十步”⑥。石龍縣治在今茂名市化州。明代對茂名水的位置與流向也有記錄,《明一統志》載:“茂名水在化州北二十里。”⑦《續文獻通考》也云:“茂名水,化州北二十里,其九十里為陵水,東南流與羅江合”⑧。
清修《明史》認為茂名水是“竇江之下流”,與從廣西北流縣流入的陵水、羅水合流,“至吳川縣為吳川水,南入于海”⑨。故嘉慶《大清一統志》稱茂名水“在化州東北,自茂名縣流入,與陵、羅水合,其上流即竇江也”瑏瑠。竇江發源于今茂名市信宜,茂名水、吳川水是竇江下流。到《清史稿》就徑稱茂名水即竇江瑏瑡,泛稱茂名水和竇江為一條河流,只是在不同區域有不同名稱。竇江流經的曹江鎮、石鼓鎮正是古代茂名縣中心地帶,以竇江下游即茂名水命名茂名縣較為合理。
以茂名縣為治所的潘州也可能得名于潘水。兩《唐書》對潘州命名解釋沒有交代,但可以從潘州管轄的“潘水縣”命名進行推測。《舊唐書》記載“潘水,以縣水為名”瑏瑢。《新唐書》亦記錄潘水縣“以潘水名”瑏瑣。潘水縣命名根據即是“潘水”這條河流。郭聲波認為潘水即今茂名市東江—梅江瑏瑤。東江,又稱小東江、梅江,流經今茂名市區、吳川市,是鑒江支流。《說文解字》解釋“潘”字云:“淅米汁也。
一曰水名,在河南滎陽。從水,番聲。”瑏瑥周振鶴專門論述“潘”是“米泔水”即“淘米水”,指出“中國凡水旁之字,多半是河流的名字”,“潘水”不止一條瑏瑦。如是,則合理推測潘州亦以潘水命名。“因水命名”、“因山命名”是古代地名命名的主要原則。史學前輩史念海在對陜西省古今縣名的研究中指出,“如果僅就有關地理方面命名這一類而論,則以山與水為名的命名方式應該是最具有普遍性的。加上由山與水為名的派生的命名,普遍性就更為明顯。”瑏瑧茂名水(今竇江下游)和潘水(今小東江)①兩條鑒江支流的客觀存在,使兩《唐書》關于潘水、茂名“因水命名”的記載具有可信度。
二唐宋潘茂傳說與茂名縣得名的關聯
檢閱文獻可以發現,茂名縣、潘州的命名還與傳說中的“潘仙”存在關聯。潘仙最早名為潘茂,唐代《北戶錄》作者段公路于咸通十年“往高涼,程次青山鎮。……后一歲自潘州回路,歷仙虛。”唐末崔龜圖注“仙虛”云:“潘茂真人燒丹之處,南人呼巿為虛,今三日一虛。”②所謂“虛”(墟)即是嶺南對集市的稱謂。潘州的仙虛因潘茂真人燒丹得名。最早將潘茂與潘州得名聯系,可能是唐代劉恂《嶺表錄異》。今通行版本為魯迅校勘,“潘州,昔有方士潘茂于此升仙,遂以名郡。”這是魯迅從《太平御覽》中輯錄的③。
查《太平御覽》卷172《州郡部十八·嶺南道·潘州》記載:“《嶺表記》曰:潘州,昔有方士潘茂于此升仙,遂以名郡。”④《嶺表記》即《嶺表錄異》,作者劉恂曾在唐昭宗年間任廣州司馬。但此時距設潘州至少200年,劉恂的說法應是繼承了前人,或根據時人對潘州與潘茂所作的聯想。故此《兩唐書》編輯“潘州”條目時并沒收錄此說。而宋代《太平寰宇記》援引《嶺表錄異》云:“按《嶺表記》:潘州因道士潘茂升仙,遂以姓名為郡縣之稱。”⑤這與《太平御覽》援引《嶺表錄異》有兩點差別。
一是《御覽》稱潘茂為方士,《寰宇記》稱其為道士。當然,方士與道士含義差別不大。二是《御覽》稱用潘茂“以名郡”,《寰宇記》稱“以姓名為郡縣之稱”。“郡”當指潘州,“縣”指茂名縣。《太平寰宇記》明確說茂名縣命名來自潘茂名:“唐武德四年平嶺表,于縣置南宕州,后改為潘州,仍改縣為茂名,以道士潘茂名姓名為縣名也。”⑥值得注意者,《太平寰宇記》既稱潘茂,又稱潘茂名,并說茂名縣得名于“潘茂名”,此與前引《北戶錄》《嶺表錄異》《太平御覽》均記載為“潘茂”不同。
宋代地理總志不下二三十種,但目前僅有《太平寰宇記》《元豐九域志》《輿地廣記》《輿地紀勝》《方輿勝覽》等五種存世。⑦盡管《太平寰宇記》很大程度上是抄錄前人的記載,仍是目前所見最早將潘茂寫為潘茂名的文獻。盡管有學者稱“《太平寰宇記》成為《元和郡縣圖志》之后,人們追溯地方命名之源的又一重要依據。”⑧
但具體到本文討論的潘茂與茂名縣地名解釋上難免存在牽強附會的嫌疑。由此不難看出,唐代《北戶錄》注僅是簡單提及潘茂煉丹事跡,而《嶺表錄異》則開始將潘州得名與潘茂聯系起來。《太平寰宇記》繼承《嶺表錄異》之說,又將茂名縣與潘茂名聯系起來。宋代《輿地紀勝》在“仙釋”類甚至將潘茂誤為潘茂古,故事也更完整:潘茂古,潘州人。永嘉中入山,遇二道士奕棋,立觀久之。道士顧謂:子亦識此否?答曰:入猶蛇竇,出似雁行。道士笑可其說。
……授以服黃精不死之法,于東山采藥煉丹,于西山百日上升。今有潘山、石船、丹灶遺跡。⑨潘茂古實即潘茂名,這里所引是1992年中華書局影印原道光二十九年據宋代鈔本的重刻本。其他版本也多寫為“潘茂古”。王文楚等點校《太平寰宇記》時注意到:“潘茂,按《輿地紀勝》高州作‘潘茂古’,未知是否。”瑏瑠直到清咸豐五年粵雅堂刻本《輿地紀勝》通寫為潘茂名①。
更有甚者,明嘉靖時黃佐指出宋代潘自牧《記纂淵海》將潘茂寫為潘希古②。不過,從《輿地紀勝》的潘茂名傳記中又獲得新信息,即潘茂名是西晉永嘉時人,偶遇道士而被授予道法,后在東山(潘山)煉丹,在西山(觀山)升仙。這些信息與晉代以來嶺南道教發展有一定的相關性,東晉咸和初,葛洪聽聞交趾產丹砂,自請出任勾漏(今廣西北流縣)令,后被廣州刺史鄧岳挽留,遂前往羅浮山煉丹③。
勾漏與茂名毗鄰,因此,潘茂名在潘州煉丹或為真實。潘茂名與葛洪都在嶺南留下“丹灶”遺跡,前者在茂名縣東④,后者則在英德的羅浮山⑤。晉至南朝嶺南道教發達,陳寅恪曾考證說:“交廣二州之區域不但丹沙靈藥可為修煉之資,且因鄰近海濱,為道教徒眾所居之地。”⑥嶺南既是丹沙(砂)靈藥的重要供應地,也是早期神仙思想和道教發展的重要地區,煉丹在潘茂名之前已經存在⑦。
三明清茂名縣地名解釋神化傾向的加強
明代廣東各地出現尋找仙跡的現象,“廣之蒲澗,惠之羅浮,韶之芙蓉,高之潘山,一石一卉之異,好事群目為仙跡”⑤。高州潘山即是傳說中的潘茂名煉丹之處。此外,高州地區與潘茂名相關的潘仙亭⑥等建筑,仙井嶺和茂嶺⑦等遺跡陸續出現。成化時高州知府孔鏞還曾修整“潘仙坡”,并作《潘仙坡記》⑧。其實,孔鏞任職高州時協助韓雍平定兩廣交界處的“瑤亂”,是重整高州秩序的重要人物⑨。隨著兩廣“瑤亂”的平定,成化四年高州府城從電白遷至茂名,無疑提升了茂名的政治地位。這些記載使茂名縣、潘州“因人命名”的說法愈加流行。
四結語
本文通過對歷史上茂名縣得名的淵源解釋研究,發現因水命名、因人命名的兩條線都存在過。譚其驤先生認為,縣是歷代行政區劃中最為穩定的單位,一地到了創建縣治的程度,大致即可以表示該地開發已臻成熟瑏瑡。也就是說,南朝、隋代茂名地區已經得到了較好的開發。初設縣時,以境內茂名水命名該縣為茂名縣,這符合古代地名命名常見的以山水命名的原則。
宋代以后,士大夫有意將地方傳說與名人命名關聯在一起,附會出茂名縣得名于晉代道士潘茂的故事,使茂名縣命名源于神仙人物的說法得到推行,并在明清時期這種附會成為茂名縣地名淵源解釋的主流,至今仍有影響。通過史料辨析可以看出,所謂潘仙最早名為潘茂,后又演繹為潘茂名,并與茂名縣、潘州得名聯系起來。附會神仙,對地名解釋進行神化的背后,與地方社會歷史發展存在密切關系,因為粵西自晉代以來具有濃郁的道教風氣,是潘仙故事得以衍生的前提,因此后世文獻多突出潘茂為晉人。
唐宋時期,國家對這一帶地區的控制加強,人們將茂名縣設置的時間上溯到晉代,并極力標榜茂名縣與當地大族馮家的關系。明清時期修造眾多的紀念建筑,舉行紀念活動,官民均信仰潘茂名,使茂名縣因人命名的說法得以廣泛傳播,并衍生出茂嶺、博茂村等地名淵源解釋也開始具有神化傾向的現象。這個過程體現了地名解釋中的神化因得到仕宦的支持和民眾的接受而掩蓋了原來茂名縣以水命名的真相。茂名縣得名解釋的神化傾向說明,在研究歷史地名時,應盡可能做全面的文獻梳理,將地名解釋與當地歷史文化進行綜合考慮,以求得更加合理的解釋,切忌因循舊籍而過分給予主觀聯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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