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0-02-17所屬分類:農業論文瀏覽:1次
摘 要: 【摘要】 隨著信息技術的發展和網絡空間的興起,基于社交媒體的網絡行為正成為個體及社會行動的重要方面,電子商務逐步演化成商品交換的重要方式。作為人類技術創新發展中的重要成果,區塊鏈技術有望在數據安全及個人隱私保護方面取得重要進步,但其距真正成
【摘要】 隨著信息技術的發展和網絡空間的興起,基于社交媒體的網絡行為正成為個體及社會行動的重要方面,電子商務逐步演化成商品交換的重要方式。作為人類技術創新發展中的重要成果,區塊鏈技術有望在數據安全及個人隱私保護方面取得重要進步,但其距真正成熟及全面應用還待時日。作為新興技術,區塊鏈對現有社會秩序及格局有重要革新意義,其“去中心化” “去信任化” 和“自治性”等特點可以提升經濟效率、重塑信任機制、創新社會治理模式。同時區塊鏈面臨系列挑戰:“去中心化”與傳統監管模式和“再中心化”之間存在二重悖論、“智能合約”與現行法律制度存在對接難題、“共識機制”下的技術與現實存在差距等。區塊鏈在現實中的應用只是對原有制度或模式的進化,面向未來的區塊鏈技術發展應當著力構建“技術”與“社會”的良性互構,注重開展“負責任的區塊鏈技術創新”。
【關鍵詞】區塊鏈 比特幣 社會治理
第四次工業革命:區塊鏈技術發展的歷史方位技術發展促進社會進步,人類正在進入一個技術發展的新時代。第一次工業革命開始于1775年瓦特改造蒸汽機,第二次工業革命始于19世紀末的電氣化革命,第三次工業革命始于上個世紀50年代的計算機革命。當下正在經歷的第四次工業革命將是包括計算機普及帶來的信息化、3D打印和機器人等新型技術帶來的制造領域革新以及生命科學技術帶來的人類健康和生活方式改變在內的一次綜合性革命。當前的中國正處于新全球化、第四次工業革命與社會轉型“三重疊加”的歷史交匯期。
區塊鏈被視為第三次工業革命以來重要的顛覆性技術之一。作為人類技術創新發展中的重要成果,區塊鏈技術在數據安全及個人隱私保護方面取得了重要進步。在“三重疊加”的歷史背景下,區塊鏈技術引發科技界、產業界與政策界的持續關注。投行高盛集團(Glodman Sachs)將區塊鏈與人工智能技術等一起并列為未來的七大新興技術;財經雜志《經濟學人》通過封面報道對其進行了詳細介紹,認為區塊鏈將會引發互聯網上信任機制的變革。各國政府也紛紛出臺政策,積極推進區塊鏈在金融和社會管理中的應用:2016年1月,英國政府發布《分布式賬本技術:超越區塊鏈》報告,將區塊鏈政府建設提升至國家戰略高度;2016年6月,美國國土安全部(DHS)對六家致力于政府區塊鏈技術應用開發的公司補貼60萬美元[1];2016年 10月,我國工信部出臺《中國區塊鏈技術與應用發展白皮書》,將區塊鏈定位為提升社會治理水平的有效技術手段。
19世紀80年代,赫胥黎在接受《物種起源》時指出:“已知者”有限,“未知者”無限;從知識上說,我們站在一座小島上,周圍是茫茫不可解的大洋。我們每一代人的任務,是開拓出多一點土地,稍微增加我們領土的范圍及其牢固性。20 世紀初期的愛因斯坦也曾言:世界上永遠不可思議的事,就是它的可理解性。[2]應當說,20世紀 60年代開啟的信息與互聯網技術已經成為人類改造世界的重要工具,一直和正在影響著全球的現代化進程,并不斷刷新著人類的整體想象力。近年出現的區塊鏈技術正在開啟一個顛覆中心化的 “新信任時代”。區塊鏈技術不僅是一場技術創新運動,更使社會生活方式發生重大變革。相對于古典互聯網,有人甚至認為區塊鏈技術正在開啟一個現代互聯網的時代。然而,面對具有“可理解性”的區塊鏈,歷史依舊呈現出知識結構的相似性,當代人對區塊鏈的“未知”與“已知”明顯呈現出失衡狀態,對區塊鏈技術發展的機遇、風險及挑戰從多學科維度進行整體性反思無疑具有重要意義。對區塊鏈技術的發展不能孤立地靜態審視,我們既要具備“歷史全景的高度”,又要關注 “歷史深層的流向”;既要突出特定時期的“歷史面相”,又要進行系統的綜合分析。
區塊鏈技術:演變、特征及意義
區塊鏈技術:緣起及發展。區塊鏈是一串使用密碼學方法相關聯產生的數據塊,是分布式數據存儲、點對點傳輸、共識機制、加密算法等計算機技術的新型應用模式。區塊鏈技術的關鍵創新之處在于它允許其參與者通過互聯網傳輸資產,而不需要集中的第三方。區塊鏈的應用場景通常被區分為三個階段:區塊鏈1.0主要針對數字貨幣;區塊鏈2.0主要針對智能合約;區塊鏈3.0 將適用更多場景,將會開創一個“區塊鏈時代”。
從區塊鏈技術本身發展的歷史來看,2008 年,一位名為“中本聰”的學者發文設想了一種“點對點電子現金系統”,并將其命名為“比特幣”; 2009年1月,這一現金系統的第一個區塊(創世區塊)誕生,標志著不受央行和任何金融機構控制的比特幣出世;之后,比特幣開始迅速蔓延,價值一路高漲。[3]與比特幣廣受追捧相伴隨的是各種亂象、騙局頻發,對正常的金融秩序造成影響,以致各國央行不得不出臺相應舉措以對其制約。2014年10月,大英圖書館舉行了一場有關比特幣未來的研討會,期間,比特幣的底層技術——“區塊鏈”(Blockchain)首次從幕后走向臺前,進入了人們的視野。[4]
2015年1月,在美國邁阿密舉行的比特幣大會上發布的《2015布雷頓森林體系比特幣白皮書》首次對比特幣和區塊鏈技術的歷史、流通狀態以及前景等作了綜合性報告。白皮書指出,區塊鏈發展要經歷三個階段,區塊鏈1.0為數字貨幣應用,主要是在區塊鏈中部署與現金有關的加密數字貨幣,典型代表即比特幣;區塊鏈2.0是智能合約應用,主要指以區塊鏈技術為基礎在金融或經濟領域構建可信的經濟活動,如股票、期貨、公證等;區塊鏈3.0是指超越貨幣和合約的泛區塊鏈應用,涉及政府、健康、物聯網等領域。[5]自此,對區塊鏈的研究文獻也開始爆發式增長,但絕大部分集中于經濟學領域和IT技術領域。然而無論是國內還是國外,學界對區塊鏈的關注角度主要還是對其技術原理、本質特點的介紹以及未來應用的構想兩方面,而缺乏深入的理論體系研究,[6]這在很大程度上緣于其自身特點和發展現狀。區塊鏈方興未艾,相關實踐應用、理論研究以及監管體系都需要較長的時間來構建和檢驗,因此,就當下而言,區塊鏈的技術發展遠遠領先于其理論研究。
根據業界廣為認同的技術成熟度曲線(The Hype Cycle),截至2017年7月,區塊鏈仍處于 “期望膨脹的峰值期”,下一階段將向“泡沫破碎后的低谷期”過渡,但距離成為真正成熟的主流技術仍需5~10年的時間。[7]這意味著目前市場對區塊鏈的發展寄予了過高的期待,相較于對技術本身的關注,資本和輿論更熱衷于對未來商業模式的暢想。而這種將新技術光環無限放大的現狀,對區塊鏈產業的健康發展并非特別有利,基于此,我們既需要充分認識到區塊鏈對現有社會秩序和格局的革新,也需要認真反思這些革新可能引發的新問題,只有這樣才能讓理論研究和認識真正指導實踐。
一般來說,區塊鏈是一種本質為分布式賬本的互聯網數據庫技術,具體是指通過密碼算法將大量存儲在區塊內的信息按其發生時間的前后順序依次連接而形成的數據鏈,其中根據該數據鏈的訪問和管理權限又可將其分為公有鏈、聯盟鏈和私有鏈,人們經常提及的如“比特幣”和“以太坊”等應用屬于公有鏈,即任何人都可以發送交易請求并獲得區塊鏈的有效確認,都可以參與系統維護工作、讀取和寫入數據,因此,區塊鏈“去中心化” “去信任化” “可追溯性” “自治性”等特征也主要針對公有鏈而言。
區塊鏈技術的“去中心化”有助于提升經濟效率。人類社會自產生以來,大部分社會場景、大多歷史階段都是按照“中心化”模式運行,即將權力和職能集中于某一組織或個人,由其來統一安排生產和生活,大至國家政權制度,小至家庭事務管理,基本都采用這一模式,究其原因,很大程度是由于其能夠滿足有效調配利用資源、組織人力物力從事大規模生產活動之需要。但是隨著社會形式的不斷發展進化,人們逐漸認識到 “中心化”的組織模式存在諸多弊端。以政府機構為例,其按照職能范圍、官僚等級和權力分工劃分為上下節制的科層制組織體系,由上而下地推動行政決策,在體系內,各個節點只能從其上級也就是中心處被動地接收指令和信息,而毫無主動權;在體系外,各個中心又各自為政,互不交流,導致信息和價值的流動效率低下。“去中心化”成為變革舊有模式的一項有益嘗試,其呼聲和應用需求日益增強。
與“中心化”相對,所謂的“去中心化”是指在每個節點參與者都可以平等地參與系統決策管理,而不存在單一節點的排他控制權,典型代表如市場經濟和互聯網。在自由競爭的市場經濟中,每個市場參與者都在亞當·斯密所謂的“看不見的手”的推動下決定各自的生產和交易,而不受外界因素干擾,其本質是交易的去中心化;以 TCP/IP協議(傳輸控制協議/因特網互聯協議)為基石的互聯網也具有去中心化的特質,如果說 Web1.0還僅是傳統媒體的網絡化,那么Web2.0[8] 則真正實現了人人皆為中心、資源交互共享的理念,其本質是信息傳播的去中心化。而區塊鏈技術以互聯網為硬件依托,以分布式數據庫技術為軟件支撐,同時實現了交易的去中心化和信息傳播的去中心化,[9]極大地提高了達成共識和價值傳遞的效率。
以“數字貨幣”為例,它具有與法定貨幣類似的屬性,即馬克思所謂的價值尺度、流通手段、支付手段、貯藏手段、世界貨幣等貨幣職能,不同的是,它是一種非政府發行的虛擬貨幣。貨幣是特殊商品,貨幣形態從實物貨幣發展到貴金屬貨幣、再發展到以紙幣為代表的信用貨幣,本身就是一個不斷提高交易效率、降低交易成本的過程,而數字貨幣相比信用貨幣,其發行成本和交易成本都大大降低。另外,現行信用貨幣由各國央行壟斷發行,這一方面會導致國際貿易中出現不可避免的匯率風險、增加商品交易成本,另一方面,由于國際貨幣體系缺乏統一的協調機制,一國的通貨膨脹可傳遞至其他國;而數字貨幣“不依賴中央銀行”“可在全球范圍內流動”的特質能夠很好地避免貨幣超發和匯率操控的問題,適應經濟全球化發展的客觀需要。近幾年,數據貨幣發展迅猛,在一些國家和地區,其已被納入官方監管體系,獲得了作為合法交易工具的地位[10],這意味著其政策性風險相對降低,而流動性則大大增強,因此,數字貨幣成為炙手可熱的新型投資品在全球范圍內被炒作,且以其為中心還形成了許多新產業,如交易平臺和挖礦[11]產業等。[12]
區塊鏈技術的“去信任化”將重塑信任機制。“信任”是一個古老話題,從古羅馬小商品社會中的“契約”到西歐中世紀基督教中的“人與上帝之約”,再到中國傳統文化中的“誠”和“信”,均反映了人們對“信任”的認識。進入近現代社會,各個學科均開始嘗試對“信任”作出解讀,經濟學認為,在信息和計算能力有限的情況下,信任是規避風險、減少交易成本的一種理性計算,[13] 是所有交易得以開展的核心,是整個市場經濟的基石。而在社會學家盧曼看來,世界是極度復雜的,其可能性遠超出系統對其反映能力所及的范圍,因此,人們需要通過信任來簡化復雜性、排除不確定性、忽略可能性。[14]傳統社會人與人之間關系單一,基本為熟人社會,主要通過血緣、宗教、傳統等來保障信任。即便如此,人們還是發展出了一套規則、慣例來為各種社會活動背書。以古羅馬法時代的契約為例。當商品從生產環節進入流通環節后,為了交換安全,人們逐漸形成了許多關于交換的習慣和儀式,并最終演化為調整商品交換的一般規則。一般而言,契約主要依靠雙方的信任和忠誠來保障實施,但現實生活中總會有各種不確定的意外使得契約不能順利履行。因此,為了克服這一信任難題,人們提前約定好各種違約情形、相應責任以及在發生爭議后可求諸的獨立第三方,該獨立第三方往往是具有一定權威的中心化存在。換言之,契約法規則和第三方外力是解決信任問題的一種有效方式。這一制度經驗一直沿用到現代社會。
20世紀以來,伴隨著工業化推進和全球化發展,人類社會進入“風險社會”,由此導致的不確定性更加多樣,而以人際信任為主的傳統社會信任也逐漸發展成依靠規則和法律保障的對制度體系的系統信任。進入21世紀以來,信任研究繼續向縱深擴展,一個標志性成果就是“后信任社會”概念的提出及相關研究的開拓。如果說德國社會學家烏爾里希·貝克(Ulrich Beck, 1986)用“風險社會”(Risk Society)透視了發達工業社會的總體性狀況,英國風險研究學者朗納·盧夫斯迪特(Ragnar Lofstedt, 2005)的 “后信任社會”(Post-trust Society)概念則從社會信任維度回應了貝克的“風險社會”[15]。人們比以往任何時候更依賴第三方和制度體系,政府、專家、媒體等具有話語權的主體都成為監督和防范風險的角色而被寄予厚望;人們對信任的需求也比以往任何時候更為迫切。然而越是如此,“信任危機”卻越是凸顯:金融欺詐、假冒偽劣產品、學術造假、虛假新聞等不誠信事件頻繁發生,透支著人們的信任底線。這些造假事件集中說明,即便是存在相關規則和第三方監管,傳統的信用機制仍然會嚴重失靈,新的社會形態需要創新信任機制。
區塊鏈技術無疑可以應對這一現實需求。如前所述,區塊鏈本質上是一種分布式記賬系統,這一技術結構特性將其與以往一切集中式系統根本性地區分開來:由于該系統是分布式的、無統一中心節點控制的,因此決策會由所有節點基于共識機制達成;又由于任意兩個節點間的信息交換遵循固定算法,相應規則會自行判斷該交換的有效性,故雙方無需通過公開身份以讓對方信任;當交換完成后,該信息會向所有節點廣播、并由后者記錄和存儲,這進一步決定了幾乎沒有人能夠對所有節點上保存的信息進行修改和破壞,相反,每一節點上的信息卻都可被追溯和查詢。以“智能合約”(Smart contract)為例,密碼學家尼克·薩博(Nick Szabo)于1994年提出該理論時,其所謂的“智能”與現在的“人工智能”并不相關,而是指“自動化”,即當某一預定條件被觸發后,由計算機自動執行預先設置好的包含有相應合同條款的程序,以實現締約雙方已達成的約定。智能合約能夠最大限度地減少惡意違約和意外狀況的發生,降低欺詐帶來的損失和敦促合同履行發生的執行成本。簡言之,智能合約允許在無第三方保障的情況下進行可信交易,解決了履約過程中可能出現的信任危機。
區塊鏈技術的“自治性”將引發社會治理模式創新。隨著區塊鏈技術的逐步成熟和在金融領域的廣泛應用,該技術也逐漸擴展到社會治理領域,白皮書所主張的區塊鏈3.0“可編程社會”構想正在可視化。
人類社會自“國家”出現以來,組織形式大多時候都是集權化的,以科層制為組織架構的政府機構基本按照“管理——規制”的模式對社會和公共事務實行管理。這一模式除了效率低下的問題之外,還會出現由于權力集中而滋生的權力尋租以及因信息不透明而導致的公平危機等問題。
治理(Governance)源自古拉丁文或古希臘語“引領導航”(Steering)一詞,原意是控制、引導和操縱,指的是在特定范圍內行使權威。隨著全球化進程加速,世界范圍的交流與互動日趨密切和頻繁,國家所處環境與國際關系變得空前復雜。為了適應不同世界性因素涌入催生的經濟社會生活的日益多元化,20世紀70年代以來,西方興起了尋求新政府治理模式的政府改革運動,建構與后工業社會、信息社會相適應的新型公共治理模式成為各國政府的追求。20世紀80年代以來,“治理”被全球治理委員會、聯合國、世界銀行等國際組織輸入到一些發展中國家。新的治理模式開啟了為多個行動者形成合力構建平臺的努力和嘗試,行動者包含政府但又不限于政府,非政府組織、私人機構以及公民個體等都可以成為行動者。
區塊鏈“自治性”的特點有助于政府摒棄傳統的“管理——規制”模式而遵循“治理——服務”理念。所謂“自治性”是指所有參與到區塊鏈系統中的節點均遵循同一共識機制,不受任何人干預,自由地交換、記載、更新數據,自發地共同維護整個區塊鏈系統的信息可靠和安全,因此,“自治性”也可稱為“共治性”,即每個參與者并非是完全分散的原子型存在,而是共識機制中的有機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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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國學者梅蘭妮·斯萬(Melanie Swan)認為區塊鏈技術可將多方利益相關者納入公共治理的對話平臺,使他們通過共識機制公開民主地達成決策、解決問題,分布式的群體智慧終將替代結構繁雜的中心化層級管理模式。[16]我國也有學者主張區塊鏈技術可以為政府部門打造一個高效的行政系統,不同的利益相關者在該系統中將實現對等,政府角色將由管理者向協調者轉變,政府部門的組織結構將扁平化,社會治理和公共服務也將透明化和智能化。[17]另外,還有學者以“電子政務”為出發點,強調可將技術創新與治理模式相結合,共同改善政府在以往治理中存在的問題,[18]從這個意義上來說,區塊鏈技術是“互聯網+政務”的合理延伸,未來可發展成為大數據社會的基礎設施。
將區塊鏈應用于電子政務的舉措與區塊鏈的“自治性”特性恰好契合。雖然平臺系統由政府委托開發,但政府在各項功能設定好后就退居幕后,期間僅提供些許必要的協調和指引,剩下的將主要由公眾利用系統自助完成,如之前公共服務流程中涉及的大量人工驗證、審批等操作都將實現自動化提供,公眾可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務。以區塊鏈為基礎的去中心化、去信任化平臺一方面促使政務公開、透明、高效,提高了政府的公信力,降低了系統運營成本;另一方面也有助于公眾與市場、政府之間形成良好的合作秩序,在互信互助的基礎上有效溝通、深度對話,形成共治狀態,提高社會治理的有效性。[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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