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8-03-21所屬分類:經濟論文瀏覽:1次
摘 要: 現代企業中的經濟屬性和社會屬性之爭比較激烈,下面文章就以社會企業理論展開研究,發現這一理論融合企業經濟屬性和社會屬性的方法,并參考管理理論,并結合企業經營者和企業的盈利目標,能力和行為目標,能力和行為兩大方面,總結出五種企業經營者類型,分
現代企業中的經濟屬性和社會屬性之爭比較激烈,下面文章就以社會企業理論展開研究,發現這一理論融合企業經濟屬性和社會屬性的方法,并參考管理理論,并結合企業經營者和企業的盈利目標,能力和行為目標,能力和行為兩大方面,總結出五種企業經營者類型,分別是道商型的經營者,唯盈利型的經營者,責任型的經營者,公益與平庸的經營者,重點介紹道商型經營者的商業文明特征。
關鍵詞:道商,新商業文明,社會企業,經濟屬性,社會屬性
一、 引言
近年來,麥當勞冰淇淋機器衛生問題等事件的頻繁發生除了引起國家有關部門的重視與民眾的熱議,學術界也對企業的經濟屬性與社會屬性的協調、企業經營者的盈利性訴求與責任性要求的平衡等問題進行了廣泛的討論。彼得·圣吉(2009)提醒中國是否要效仿西方讓私有企業“利潤私有化而成本社會化”?
企業或企業經營者追逐利潤無可厚非,但并不等于“商業至上”的社會價值取向,只是這種盈利性應該有一定的節制。如何節制追逐利益的欲望?除了逐利性之外,企業經營者還應該承擔哪些其他社會責任?企業如何平衡自己的經濟屬性與社會屬性?根據上述問題,本文嘗試結合《老子》思想中“名利”、“身貨”等相關思想,重新思考企業定位,嘗試從社會企業的角度來探討企業經營者如何融合中國企業經營者的盈利性訴求與責任性要求這一核心問題,并分析新商業問題的特點。
二、 經濟屬性與社會屬性的結合:社會企業
企業的經濟屬性,是指企業純粹以盈利為目的;社會屬性,則是企業作為一個社會組織,要承擔起應有的社會責任。對此,學術界一種觀點認為企業唯一的社會責任便是利潤最大化,即使企業承擔社會責任,也僅限于為股東實現企業利潤最大化。另一種觀點則主張,任何企業的責任遠不止于創造利潤,還包括保護和增進社會福利。
這兩種對立的觀點產生了兩種不同的企業組織形態,一種是純粹的商業企業,訴諸自我利益,創造經濟價值;另一種是純粹的慈善性質企業,也就是非盈利性組織(Non-profit Organization,簡稱NPO),訴諸善意,創造社會價值。隨著時代的變化與環境的改變,社會對企業的要求也發生了變化。由于企業社會責任的凸顯、道德消費力量的不斷壯大以及可持續發展理念的提出,企業應盡的社會責任逐步提高。另一方面,由于非盈利性組織遇到了資源匱乏、工作效率低下、與市場嚴重脫節與社會公信力不足等發展困境,非營利組織的管理必須轉型。
面對這種挑戰,第三種企業組織形態——社會企業,應運而生。社會企業發起于英國,其定義為商業組織,但其利潤要用于“對社會目標的支持性投資或直接投資到社區當中”,而非為了股東和所有人的利益最大化。隨后,美國社會企業聯盟將社會企業定義為不以盈利為目的機構,從事產生利潤的商業活動,最終以慈善為目的。澳大利亞的社會企業則強調遵從市場法則,解決社會問題。從上面的定義可以看出,各國學者們一致認可社會企業的目的是解決“社會問題”,手段是借助“商業運營”。
本文認為,社會企業是企業的經濟屬性與社會屬性的結合。首先,從企業內部來看,企業是由一群人組成的組織。從馬克思哲學的角度看,人的社會屬性才是人的本質,那由一群人形成的組織——企業——自然就具備社會屬性。其次,從企業外部來看,企業也需要與外部利益相關者的接觸與聯系,企業不是一個孤立存在的“獨立王國”,并且這種聯系除了經濟聯系,必然還有其他社會性質的聯系。
就像德魯克就曾說“利潤最大化這一概念是毫無意義的,而且其危險在于它使盈利性變成了企業追逐的唯一目的……利潤并不是企業的行為和決策的解釋、原因或其合理性的依據,而是對其有效性的一種考察”。企業的經濟屬性只是手段,而非目的,企業的目的是為人類社會創造價值。慈善企業解決貧窮問題,可以通過設計一套機制帶動轉變窮人成為社會積極的建設者,而不是讓窮人成為社會的寄生蟲,或者社會的破壞者。
比如“格萊珉銀行”就是一個經濟屬性與社會屬性相結合的社會企業典范。2006年度諾貝爾和平獎獲得者默罕默德·尤努斯,于1983年在孟加拉國創辦了號稱為“窮人的銀行”——格萊珉銀行,其業務主要是貸款給“金融界不可接觸者”的窮人,幫助窮人脫貧致富。該銀行除了在自然災害水災特別嚴重的年份外,公司一直保持盈利,并部分解決了社會貧困問題。
三、 盈利性與責任性的結合:道商
企業經營者(領導者)的研究一直是學術界研究的重點。國外對企業經營者的研究,先后提出了變革型領導、倫理型領導、魅力型領導等理論概念。華人學者對以上理論概念在中國情境下做了一定研究,發現不少西方管理理論存在著“食洋不化”、“水土不服”等問題,根據中國文化情境還提出了“恩情”“威權”“德性”家長式領導理論,并根據恩威德的高低不同維度搭配,分為明主型、幫主型、清官型、霸主型、仁主型、德范型、溺愛型、庸主型八種領導,豐富了中國文化情境下的領導者相關理論。黎紅雷(2017)提煉了德以治企、義以生利、信以立世、智以創業、仁以愛人、勇以擔當六個博鰲儒商榜的評價標準。
除此之外,國內學者在儒商、禪商、紳商、法商等概念的基礎上,提出了道商的概念。宮哲兵、楊鳳崗(2010)認為“……每個宮觀的主持身邊都有一群皈依的商人與企業家,即道商”。李海波(2009)把道商定義為“道商就是以道家的精神氣質來從事商業經營的人”。葛榮晉(2011)撰書從《老子》、《莊子》典籍思想提煉出了道商的人格等方面的內容,認為處于“無為而治”境界中的管理者,善于“以正治國”,“居無為之事”,“行不言之教”,“以百姓心為心”。
上述幾個定義分別從道教、道家、道家思想等幾個不同的層面提出了道商的定義,開拓了對道商的研究思路。本文則嘗試,不停留在研究道商的品質、屬性上,而是重點放在道商的經營目標、能力與行為上,從社會企業在經濟屬性與社會屬性結合的視角,從企業經營者的盈利性與責任性(此處指的是社會責任性)兩個不同的維度來衡量道商的終極價值追求。
企業經營者對盈利性作為目標與目的的關系處理。企業經營者為了自己的生命也是需要追求盈利性的,關鍵的區別在于企業經營者的終極價值追求是什么。如果是通過盈利這個手段,做企業這個平臺,用財富來改變人的命運,用財富來促進人類的發展,那么企業經營者盈利的目的是為了社會公義、正義、公平,改善人類的命運、促進人類的發展,就做到了盈利性與責任性的統一,就實現了《道德經·第八十一章》所說的“圣人不積,既以為人,己愈有;既以與人,己愈多。”(圣人不存占有之心,盡力的照顧別人,自己反而更為充足;盡力的給予別人,自己反而更豐富)《道德經》對生命與名利的關系處理。
《中國知名企業高管死亡原因調查》報告統計聲稱從2010年1月到2011年7月的19個月時間里,就出現了19名總經理/董事長級別的高管離世。《中國企業家“非正常”死亡檔案》總結出企業家“非正常死亡”的三種類型:一是平時工作引起的積勞成疾型,二是因為債務等問題而導致的精神不堪重負型,三是陷入圈錢交易、官商勾結而難以言說型。
老子在《道德經·第四十四章》對此有過犀利的質問:“名與身孰親?身與貨孰多?得與亡孰病?”(名聲與生命相比哪一樣更利害切身?生命和財貨相比哪一樣更重要?得到和失去相比哪一個更有害?)為破解這種困局,老子在《道德經·第四十四章》繼續說“是故甚愛必大費,多藏必厚亡。知足不辱,知止不殆,可以長久。”(過于愛戀名利就必定會付出大代價;過于積斂財貨,必然會遭致大損失。因此,知足,就避免受到屈辱;知止,就避免遭遇危險;這樣才可以保持長久)老子教導企業經營者,要學會珍惜生命超過名利,擁有財物的使用權而不占有財物的所有權。同時教導企業經營者要對自己主觀欲望的節制,多占必傷己,以及對客觀規律的遵從。
Blake和Mouton(1964)研究領導方式及其有效性的“管理方格理論”,概括了領導行為的兩維方法,把方格網的縱軸稱為“員工導向”(對人的關心),把橫軸稱為“生產導向”(對生產的關心),將橫、縱兩軸分別分成九個標度,把管理人員放置在坐標系中進行評估,從而分析出類型不同的領導方式。本文借鑒管理方格理論,依據企業經營者盈利性與責任性兩個維度,相應提出五種企業經營者類型(見圖1)。
本文管理方格圖包括對盈利性的關注和對責任性的關注兩個維度。按由低到高的程度,它們都分為9格。“對盈利性的關注”在縱軸,是指企業經營者對自己經營企業以盈利性為目標,自己經營企業的盈利能力及行為。“對責任性的關注”在橫軸,包含了企業經營者對實現自己責任性的承諾程度、能力以及行為,以及社會對企業經營者的責任性的反饋與評價。
(9.9)型:企業經營者的盈利目標、能力、行為和履行責任的目標、能力、行為都很關心,并且都很善長,是理想型的企業經營者,為道商型經營者,即道商。
(9.1):企業經營者對自己的盈利性關注多,對責任性關注少,不管自己是否盈利多少,都很少考慮自己的責任性,為唯盈利型經營者。
(1.9):企業經營者對自己的責任性關注多,對盈利性關注少,即使企業的盈利性不佳,也是優先考慮自己的責任性,但企業經營者也有難以為繼的危險,為唯責任型經營者。
(5.5):企業經營者對自己的盈利性與責任性關心都一般,在盈利的同時,會做一些公益慈善活動,作為對自己的戰略性投資,為公益型經營者。
(1.1):企業經營者的盈利性與責任性目標、能力都很差,行為乏善可陳,為平庸型經營者。
四、 道商型新商業文明探析
由于道商型企業經營者在盈利性與責任性兩個維度都有最好的表現,因此道商型的企業經營者所代表的商業文明也就與以往的商業文明有所不同。
商業文明,就是人與人之間在以商業作為媒介的活動中所表現出來的文明。由于中國歷史的發展階段不同,商業文明的構成也會不同。中國古代商業文明的特征要講究誠信、遵守同行契約、同時還特別重視和氣生財。近代以來,中國商業文明的特征明顯受到了西方商業文明的影響,政府對商業的介入力度也越來越大,商業文明開始重視法律制度、知識產權,同時也強調服務創新、創造價值等。人類通過商業行為追逐自己的私利,客觀上促進了商業行為與以追求物質利益為目的的商業文明的發展,也促使商人片面追求物質利益為目的,導致在交易中出現了投機倒把、倒買倒賣、囤積積奇、缺斤短兩、假冒偽劣、以次充好等不文明行為。這樣的“傳統商業文明”片面追求企業利潤,容易出現重視物質利益,忽略精神文明的訴求,忽略了自然環境的惡化,存在明顯的不足和缺陷。
在新的信息時代,商業文明有了新特點和新要求。由于大數據等互聯網技術的進步,信息趨向對稱,交易雙方的造假行為將越來越被杜絕;隨著人類生產力的提升,人類社會從物質稀缺過渡到物質豐富,對精神上的訴求越來越重視;由于工業時代對環境破壞導致環境惡化,人類共同面臨環境保護與資源節制的問題。
為此,道商型的新商業文明是對逐利行為的超越,是對于坑蒙拐騙、欺詐的交易的糾正,是對于掠取資源、破壞環境的超越,同時在商業行為中的這種伴隨行為所傳遞的文明性并通過這些行為讓自己的精神自洽。為此,道商型的新商業文明重視皈依客觀規律之道,把商業行為看成修行覺悟的方式,而利人救人是商業行為核心價值指向。黎岳庭(2016)指出道家大五的水善人格,能做到與他人和諧并與自然和諧,具有以柔克剛、坦誠透明、靈活應變、謙虛謹慎以及利他助人五個特點,也支持了道商型新商業文明的特點。道商型企業經營者超越了股東價值最大化的利潤追求,而是追求企業利益相關者的整體綜合價值收益最大化。這一觀點與烏麥爾·哈克(2016)提出的“厚價值——有意義的價值、長久的價值、可增值的價值”理念吻合。
五、 總結
綜上所述,從社會企業結合企業的經濟屬性與社會屬性的視角,企業經營者通過創辦企業、參加工作,以為自己、員工、企業、整個社會創造利潤為目標,以提高生命的體驗、覺悟,造福自己、造福社會人類、造福自然為目的,這種以無我之心皈依道的本意,將商業活動的一切視為道的具體表現,一切按照道的精神本質思考和行動的、以道為本的商人即為道商。因此,道商型的新商業文明認為管理就是一種服務與眾人成長和發展的教練工作,而不是簡單的控制和壓制;自己的角色在于協調、服務、幫助部下與員工的發展與進步,這樣就實現了“企業就是道場,管理就是造福,工作就是修行”新商業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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