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4-06-10所屬分類:經濟論文瀏覽:1次
摘 要: 論文摘要:要實現循環農業的穩定發展,必須具備完善的農業保險機制,構造政府主導的,政府和市場相結合的農業保險制度。具體為:開展法定保險,擴大農業保險的覆蓋面;制定農業保險的優惠政策,對農民和商業保險公司提供保費補貼和稅收優惠;建立農業巨災風險
論文摘要:要實現循環農業的穩定發展,必須具備完善的農業保險機制,構造政府主導的,政府和市場相結合的農業保險制度。具體為:開展法定保險,擴大農業保險的覆蓋面;制定農業保險的優惠政策,對農民和商業保險公司提供保費補貼和稅收優惠;建立農業巨災風險基金,加快農業保險品種的開發。
關鍵詞:農業循環經濟,金融,哈爾濱
引言
農業循環經濟這種新的增長方式的推廣需要相應設施的建設、相應技術的開發和應用,這些都離不開資金支持。哈爾濱循環農業發展緩慢、基礎薄弱,且存在政府支持有限、融資渠道窄、融資環境欠佳等問題,因此,大力推動金融支農勢在必行。本文從哈爾濱市的實際情況出發,通過調查研究,就金融對農業循環經濟發展支持不到位的普遍現象,找到存在問題的環節,歸納與總結提出可行的解決方案,為促進哈市農業循環經濟發展提供參考意見。
一、農業循環經濟的含義
農業循環經濟是在農業生產經營、農村發展和和農村基礎設施建設過程中,在資源開發、生產活動、產品消費全過程中,通過相關技術推廣、財稅政策鼓勵、市場機制推動、優化產業組織,使資源得到節約使用和循環利用、生態建設得以持續推進、農村環境衛生得到改善、農村景觀得到保護、農村經濟得到快速發展、農村社會人與自然的關系不斷得到協調的經濟發展模式。
二、金融支持農業循環經濟發展的必要性
農業是國民經濟的基礎,農業的可持續發展是人類社會和經濟可持續發展的保證。長期以來,哈爾濱市農業經濟走的粗放型道路,隨著人口、資源、環境壓力越來越大,發展農業循環經濟是必然選擇,而作為一項系統而復雜的長期工程,其推廣離不開資金支持。但是農戶和企業大多資金缺乏、投資基礎薄弱,而且農業循環經濟產業建設周期較長,前期投入多,盈利少,私人部門對此積極性不高,且政府資金有限,只能發揮補充和引導的基礎性作用,如何擴大融資渠道、改革融資環境已成為焦點問題。這時就需要金融資源投入該領域,金融支持農村循環經濟發展勢在必行。
三、金融支持哈爾濱農業循環經濟發展的現狀分析
(一)總量投入不足,資金缺口大
在農業循環經濟發展的前期,必然有較大規模的資金投入基礎設施的建設,例如沼氣池建設、節水工程建設、規模化養殖場建造等。而個體農戶資金缺乏、投資力量薄弱,難以滿足大規模整體發展循環經濟產業的需要。另外,發展循環經濟的農業企業由于自身的風險和資金需求規模的龐大,也面臨資金缺乏的困境。
(二)金融體系發展滯后
一直為農村提供資金支持的主要有農業發展銀行、農業銀行、農村信用合作社、郵儲機構,但多層次的金融服務體系還未形成;農業保險業務發展困難,有的因虧損被迫收縮范圍甚至取消;受政策性制約,農村的民間金融因經營行為復雜、監管困難,始終沒有得到良好發育,近年大熱的村鎮銀行、貸款公司和農村互助社等新型農村金融機構在哈市也沒有得到發展。除此之外,拆借、票據、存單、證券、黃金、外匯、農產品期貨等市場發展不健全,租賃、典當等服務不規范,融資總量中直接融資占比重低,風險投資缺乏,也不利于多層次金融體系的形成與發展。
(三)金融機構支農力度不足
首先,金融機構對發展循環農業的認識不夠,沒有正確認識循環農業與金融協調發展的重要意義。且循環農業建設周期長、資金需求大、受自然因素影響較大,存在高風險性,又缺乏信貸風險補償機制,導致支農積極性大大降低。
其次,各金融機構本身發展存在問題:農業發展銀行不吸收存款,業務面窄,其信貸業務只界定為對糧油收購資金的供應和管理及龍頭企業的信貸服務;四大國有商業銀行追求商業化經營,農村營業網點迅速減少、從業人員逐漸精簡;農村信用社管理體制尚未完全理順且積累了大量的呆壞賬,嚴重影響正常經營;郵政儲蓄機構只存不貸,造成支農資金大量“體外循環”。
最后,貸款額度小,只能滿足簡單的農業生產資金需求,且還款期短,與農業生產周期不相適應;信貸投向失衡,大部分投在了種植業和養殖業上,而農產品轉化加工業投放額度卻很少;農民獲得貸款的主要方式是農戶聯保貸款,農戶小額信用貸款、抵押貸款等業務發展緩慢。
(四)融資政策不足,社會環境欠佳
國家對農村金融的激勵乏力,沒有更多的優惠政策和手段來引導金融機構為農村循環經濟服務,從事農村信貸的銀行沒有在本金、央行再貸款、風險撥備、利率、營業稅、所得稅和監管標準上有更多的傾斜和優惠;缺乏健全擔保體系且抵押、評估、登記和公證手續繁瑣、時間較長、收費較高。
(五)農村信用環境欠佳,融資條件不足
哈市當前農村信用環境欠佳,不良資產比例偏高,防范和化解金融風險的長效機制尚未形成。農戶和中小企業財務管理不規范,貸款有效抵押不足、自身資信質量不高且缺乏有效擔保,不能滿足銀行的貸款審批前提條件,無法評級、無法授信。
四、金融支持哈爾濱農業循環經濟發展的對策分析
(一)發揮政府作用,創造良好的政策環境
政府可以制定有利循環農業融資的優惠信貸政策和加大財政轉移支持力度,從而吸引和促進工商資本、社會資本和外商資本進入農村;還可通過不同的金融信貸傾斜政策作為商業金融機構資金選擇投資重點的重要指示信號,充分發揮“窗口指導”作用, 優先支持和保證節能降耗、清潔生產、資源綜合利用、環保等建設項目的資金需要,嚴格控制對盲目投資、低水平重復建設、高耗能、高污染建設項目的信貸資金投放。
(二)各主要金融機構找準定位,發揮自身支農作用
農業發展銀行作為政策性銀行應發揮自身業務優勢,要以低息或無息貸款、延長信貸周期、優先貸款、貸款貼息等方式,彌補循環農業基礎項目長期建設過程中商業信貸缺位的問題;嘗試對農民專業合作社、專業服務公司、農產品協會等新型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和農村經濟合作組織發放貸款。
農村信用社要提高信用社的服務意識,牢固樹立支農意識;加強業務創新,除保證以往的小額信貸外,要加大放款力度,增加大額、中長期信貸,同時積極探索新的保證方式;與其它商業銀行加強聯系,開展資金拆借、票據貼現業務;不斷完善法人治理結構,切實轉換經營機制,做好進一步改組為商業性銀行的準備。
農業銀行應以高度的歷史使命感和責任感擔負起支持農村經濟、促進工農業均衡發展的重任,政府通過以貼息和擔保方式吸引銀行把支農貸款投放的重點向從事循環農業生產的農戶和企業傾斜。
(三)進行金融創新,多渠道拓展融資途徑
積極支持循環農業企業上市融資,適當降低其公開發行股票和上市的標準及給予優先核準;支持其發行企業債券、可轉換債券和短期融資券、中期票據、集合債券等直接融資工具,適當放寬發行債券條件限制,鼓勵企業通過資產證券化籌集資金;支持有利于發展循環農業的并購活動,以幫助企業降低運行風險;鼓勵產業投資基金投資于循環農業企業和項目,鼓勵社會資金通過參股或債權等方式投資;加快實施產業創投計劃并吸引更多的風險資本進入農業領域;對于哈市循環農業的大型項目建設應大膽、靈活使用項目融資方式。
(四)加強農業保險和再保險體系的建設
由于哈市的農業生產面臨較高的風險,要實現循環農業的穩定發展,必須具備完善的農業保險機制,構造政府主導的,政府和市場相結合的農業保險制度。具體為:開展法定保險,擴大農業保險的覆蓋面;制定農業保險的優惠政策,對農民和商業保險公司提供保費補貼和稅收優惠;建立農業巨災風險基金,加快農業保險品種的開發。
(五)完善擔保和準入體系
進一步完善農業擔保體系,改進信貸擔保方式,豐富擔保品種。推廣專業擔保公司承保;積極探索新型抵押方式,如采用林木、庫存商品、應收賬款等作為抵(質)物;可建立“哈爾濱市循環農業發展保障基金”,業務重點面向大宗農業貸款,為其提供貸款擔保服務,也可向金融機構提供利息補貼。加快研究獨立的農業循環經濟企業信用等級評定體系。同時,建議各銀行適當降低該類企業貸款準入條件,增大企業融資的可選擇性和可行性。
總而言之,農村循環經濟是一種科學、經濟、和諧的經濟發展方式,其推廣離不開資金支持。因此我們要在不斷完善現有的融資渠道的基礎上、為農村循環經濟相關的市場主體建立一個良性的、市場化的融資環境和融資體系,改革發展商業銀行間接融資體系,推進與之相關的金融資源創新,拓寬融資渠道。只有這樣,才能全方位地滿足農村循環經濟發展的資金需求,促使哈市的農業循環經濟朝著健康、有序的方向發展。
參考文獻:
[1]陳赤,孫柏,汪春陽.新農村建設的金融支持研究.湖南大學出版社[M].2009
[2]馮興元,何廣文,杜志雄.中國鄉鎮企業融資與內生民間金融組織制度創新研究[M].山西
經濟出版社.2006
[3]李東衛.循環經濟發展與銀行信貸支持問題研究[J].柴達木開發研究.2010;2
[4]呂冀平,馮雪.黑龍江省農業循環經濟發展的創新思考[J]東北農業大學報.2006;8
[5]那洪生,周慶海.我國農村金融抑制問題研究 [J].金融時報.2004;2
[6]宋金杰.農村資金融通與管理[M].中國農業出版社.2009
[7]徐文燕.我國農業循環經濟發展的障礙分析與對策 [J].學習與探索.2007;2
[8]鄭學敏,付立新.農業循環經濟發展研究 [J].經濟問題.2010;3
[9]周宏大,梁書升.農村循環經濟 [M].中國農業出版社.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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